一起學條例17 | 如何理解和把握因不履職或者不正确履職導緻餐飲浪費應當追究黨紀責任的規定?
《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在公務活動用餐、單位食堂用餐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宣傳教育、監督管理職責,導緻餐飲浪費,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内職務處分。”
監督執紀工作中理解和把握“因不履職或者不正确履職導緻餐飲浪費”行為,需要注意以下4點:
一是關于“餐飲浪費”的認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追究主要負責人或者有關領導幹部的責任:(一)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鋪張浪費、奢侈奢華問題嚴重,對發現的問題查處不力,幹部群衆反映強烈的;(二)指使、縱容下屬單位或者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浪費的;(三)不履行内部審批、管理、監督職責造成浪費的;(四)不按規定及時公開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有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工作信息;(五)其他對鋪張浪費問題負有領導責任的。”
二是關于“公務活動用餐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宣傳教育、監督管理職責”行為的認定。是否屬于“公務活動用餐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宣傳教育、監督管理職責”,具體可以依照《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等黨内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及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以及地方各級黨委、政府根據黨内法規授權制定的本單位本地區涉及公務活動用餐管理工作的配套制度來審查判斷。《黨政機關國内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第十條規定:“接待對象應當按照規定标準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單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魚翅、燕窩等高檔菜肴和用野生保護動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各單位應嚴格執行會議用房标準,不得安排高檔套房;會議用餐嚴格控制菜品種類、數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嚴禁提供高檔菜肴,不安排宴請,不上煙酒;會議會場一律不擺花草,不制作背景闆,不提供水果。” 《關于厲行節約反對食品浪費的意見》強調要“杜絕公務活動用餐浪費。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要嚴格按照《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黨政機關國内公務接待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切實加強國内公務接待、會議、培訓等公務活動用餐管理,以公務用餐文明引領社會消費文明。公務活動用餐要按照快捷、健康、節約的要求,積極推行簡餐和标準化飲食,主要提供家常菜和不同地域通用的食品,科學合理安排飯菜數量,原則上實行自助餐。嚴禁黨政機關向企事業單位轉嫁公務活動用餐費用,嚴禁以會議、培訓等名義組織宴請或大吃大喝。公務活動用餐費支付應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務卡管理有關規定。嚴禁設立‘小金庫’,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公務活動用餐預算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标準執行,各地區各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在公開‘三公’經費支出時要列出公務活動用餐費支出。各地區要制定本地區公務活動用餐開支标準并定期進行調整,明确公務接待工作餐費報銷規範。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要按照有關标準和要求,将業務招待項目作為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重要事項強化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六條規定:“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細化完善公務接待、會議、培訓等公務活動用餐規範,加強管理,帶頭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公務活動需要安排用餐的,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節儉安排用餐數量、形式,不得超過規定的标準。”國管局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的通知》要求:“要盡快制定完善本地區、本部門公務接待、會議、培訓等公務活動用餐規範或指導意見,制定出台公務活動用餐服務标準, 科學合理安排用餐數量、形式,不得超标準接待。”
三是關于“單位食堂用餐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宣傳教育、監督管理職責”行為的認定。是否屬于“單位食堂用餐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宣傳教育、監督管理職責”,具體可以依照《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等黨内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來審查判斷。《關于厲行節約反對食品浪費的意見》強調,要“推進單位食堂節儉用餐。單位食堂應按照健康、從簡原則提供飲食,合理搭配菜品,注重膳食平衡。條件具備的地方實行自助點餐計量收費,多供應小份食品,方便用餐人員适量選取。在明顯位置張貼宣傳标語或宣傳畫、擺放提示牌,提醒适量取餐。建立食堂用餐人員登記制度,實施動态管理,做到按用餐人數采購、做餐、配餐。安排專人負責食堂巡視檢查,對浪費行為給予批評教育。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建立黨政機關食堂反對食品浪費工作成效評估和通報制度。教育、衛生計生、國資、銀監、證監、保監等部門要指導推動學校、醫院、國有企業、國有金融企業等加快建立健全食堂節約用餐制度。各地區要對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食堂反對食品浪費工作成效進行評估,對存在嚴重浪費行為的單位進行通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八條第一款、第三款分别規定,“設有食堂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食堂用餐管理制度,制定、實施防止食品浪費措施,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反食品浪費意識”,“單位食堂應當改進供餐方式,在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标識,引導用餐人員适量點餐、取餐;對有浪費行為的,應當及時予以提醒、糾正”。第十八條規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機關食堂反食品浪費工作成效評估和通報制度,将反食品浪費納入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考核和節約型機關創建活動内容。”第二十九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設有食堂的單位未制定或者未實施防止食品浪費措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有關事項的公告》明确要求:“單位食堂要不斷加強反食品浪費管理。單位食堂要建立并實施反食品浪費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在采購、儲存、加工環節中的減損管理。加強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防止食品浪費的培訓考核,鼓勵學校食堂運用‘互聯網+明廚亮竈’等智慧管理模式,及時發現并糾正食品浪費行為。機關食堂要引導幹部職工用餐節約,杜絕食品浪費,細化完善公務活動用餐規範,帶頭厲行節約,反對浪費。通過不斷提高反食品浪費工作成效,助力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和創建節約型機關。”《中央國家機關食堂反食品浪費工作成效評估指标》對強化監督管理、加強宣傳教育明确了成效評估指标,其中針對加強宣傳教育提出了4項指标,即在食堂入口、制餐區、取餐區、用餐區、餐盤回收區等區域,采取設置反食品浪費标識、 張貼宣傳海報、播放宣傳視頻等宣傳措施;利用單位宣傳體發布反食品浪費有關内容;開展世界糧食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向幹部職工普及反食品浪費法律、制度、知識等;将反食品浪費納入機關幹部職工和食堂工作人員入職、日常培訓内容。單位食堂發生嚴重食品浪費事件,造成了餐飲浪費且屬于“情節嚴重”的,應當給予“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撤銷黨内職務處分的情形。需要指出的是,這裡的“單位食堂”,是指機關食堂、學校食堂内的各類單位設立的食堂,其中“機關食堂”是指提供機關幹部職工用餐的場所,一般具有集中供餐、一定用餐量和供餐服務人員規模、場地固定等特點。
四是認定“因不履職或者不正确履職導緻餐飲浪費”行為,需要注意依照《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等黨内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準确查明不履職或者不正确履職的責任人員,準确查明不履職或者不正确履職行為與餐飲浪費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需要注意的是,通常情況下相關人員沒有正确履行宣傳教育職責不會導緻發生餐飲浪費,故認定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宣傳教育職責導緻餐飲浪費的要更加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