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旅遊商貿職業學院 2023年公開招聘高技能人員(編外聘用制)公告
一、學校概況
江西旅遊商貿職業學院是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批準組建的一所旅遊商貿類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位于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現有各類在校生20000餘人,占地面積1000餘畝,是江西省示範性高職院校、中華全國供銷總社部級示範性高職院校、江西省人民政府與中華全國供銷總社省部共建院校、全省首批應用技術型本科人才培養院校、江西省“G10聯盟”成員單位。
二、招聘崗位、人數和條件
招聘 崗位 | 崗位 類别 | 招聘 人數 | 崗位條件 |
建築 教師崗 | 專技崗 | 1 | 土木工程(081001)、測繪工程(081201)專業;本科學曆、學士學位;獲國家級土木建築類或資源環境與安全類專業技能競賽一等獎;年齡30周歲以下(1992年6月30日以後出生)。 |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資格、技能要求和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産黨黨籍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考試和法律規定的其他國家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屆畢業生;
8.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考生不得報考應聘後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9.有服務期要求且仍在服務期内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考注意事項
1.國(境)外學曆學位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2.崗位條件中的學科專業按照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設置,專業名稱後括号中的數字為學科專業代碼。
3.報考人員不得報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緻的崗位。如有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其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緻,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或畢業院校專業設置的情況說明)材料。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後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名專業的依據。
4.2023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曆學位證書,未按時取得相應學曆學位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3年7月14日17:00。
2.報名方式:登錄江西旅遊商貿職業學院招聘系統(https://home.jxlsxy.com/hrms/recruit/#/login)注冊報名。
3.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仔細對照所報考崗位的條件要求,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請勿報名和參加考核,已參加考核的,成績一律無效。
(2)報考人員隻允許上傳一次報名材料,請務必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将所需材料準确齊全後再進行報名,造成的後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3)報考人員及時關注學校人事處網站,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将通過該網站進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4.報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2)本科學曆、學士學位證書;本科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需提供國(境)外學曆學位證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或《港澳台學曆學位認證書》;
(3)競賽獲獎證書;
(4)2023屆普通高校畢業生,若尚未取得本科學曆學位證的,提供本科《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校審核蓋章的就業推薦表。
(5)如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需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否則無效)、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或畢業院校專業設置的情況說明)材料(須教務處蓋章,否則無效)。國(境)外院校出具的證明材料需公證部門翻譯公正。
(6)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報考,需按幹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後,學校對報考人員資格進行統一網上初審,對于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未按照報名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的報考人員視為不合格,取消其報名資格。
2.資格複審。對通過資格初審人員進行現場資格複審。現場資格複審的時間、地點等事項将另行通知。
3.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發現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崗位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考核
1.考核采取試講和實操的方式進行,分别占考核總成績的50%,均采用百分制。總成績計算辦法為:考核總成績=試講成績×50%+實操成績×50%(總成績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數點後兩位)。試講主要考核教育教學能力和專業知識能力;實操主要考核崗位所需的技能能力。
2.試講成績、實操成績均不得低于75分,否則不予聘用。
3.試講、實操的時間、地點及各環節成績将在學校人事處網站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四)體檢、考察、公示
1.體檢。根據考生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确定參加體檢人員,如考核總成績相同,則根據實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确定參加體檢人員。由學校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标準按照《江西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辦法(修訂)》(贛教規字〔2021〕3号)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需誠信體檢,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2.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工作能力、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情況。
3.公示。對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員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4.遞補。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造成的崗位空缺,按本崗位考生總成績(其試講成績、實操成績均不得低于75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一次,遞補人員應按規定進行體檢、考察及公示。其他原因造成的招聘崗位空缺一律不予遞補。
六、聘用、待遇
1.聘用。經考核、體檢和考察合格,公示無異議的拟聘用人員,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解聘。
聘用人員須服從學校的統一安排,最低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
2.待遇。聘用人員實行編外合同聘用管理,參照學校同類事業編制職工待遇。
七、聯系方式
聯系人:彭老師
聯系電話:0791-83771968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2:00,14:30—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