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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嚴格規範校園宣傳活動的通知
發布者 : 發布日期 : 2014-06-24
各分院、各部門:
為營造積極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構建健康、和諧、大氣、開放的校園文化,根據學校規定,自今日起,各分院、各部門因學生(社團)活動、競賽、考試等需要制作橫幅、宣傳展闆、宣傳欄(含移動宣傳欄)的,其内容、規格、時間、地點、數量等必須先填寫校園宣傳活動申請單(見附件),報經宣傳部審核備案後方可懸挂或展出,并在活動結束後三天之内必須清理完畢。如未經宣傳部審核備案懸挂展出,或經審核備案懸挂後逾期未清理的,宣傳部将會同保衛處直接予以拆除,并通報相關部門和負責人。
同時,各分院、各部門對本部門管轄、使用的宣傳欄、宣傳櫥窗,必須指派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更新内容,充分發揮其宣傳作用,推動和繁榮校園文化建設。
望遵照執行!
江西旅遊商貿職業學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校園宣傳活動申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