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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旅遊商貿職業學院2019年擴招培養高素質農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學校2019年擴招培養高素質農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江西省印發的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普通高職(專科)層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高職擴招培養高素質農民專項是我省為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高職大規模擴招的有關要求,全面深化職業教育改革,培養鄉村振興帶頭人,推動我省“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與培養高素農民工作實現“并軌”轉型。培養具有高度社會責任感和良好職業道德、較高科學文化素養和自我發展能力,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的高素質農民,為我省打造一支留得住、用得上、幹得好、帶得動的“永久牌”鄉村振興帶頭人隊伍。

    第三條 江西旅遊商貿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zsb.jxlsxy.com)是學校招生信息公開網站。學校通過招生信息網發布有關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等信息,提供錄取結果查詢等服務。

    第四條 通過擴招培養高素質農民專項招生考試錄取的考生,與參加統一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内容,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頒發全日制高職(專科)畢業證書。頒發學曆證書學校名稱:江西旅遊商貿職業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争、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六條 本章程是江西旅遊商貿職業學院向社會公布高職擴招培養高素質農民招生政策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學校開展高職擴招培養高素質農民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七條 學校是江西省示範性高等職業學院、江西省高水平高等職業院校立項建設院校、省人民政府和國家部委确定的省部共建優秀院校、江西省首批應用技術型本科人才培養院校、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示範性院校、江西職業教育十佳示範高職。

    (一)學校全稱:江西旅遊商貿職業學院(英譯為:Jiangxi Tourism&commerce Vocational College)

    (二)學校國标代碼:12932

    (三)學校注冊地址:學校現有校區1個,辦學地址設在江西省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丁香路1号,郵編330100

    (四)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院校

(五)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六)學制:基本學制為3-5年(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畢業生基本學制為3年;初中起點同等學力畢業生基本學制為5年,每取得一項“1+X”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可以縮減1年學制,最高縮減2年)。

(七)隸屬關系:行政主管單位是江西省供銷合作社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設立了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擴招培養高素質農民專項招生工作,審議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等,決定學校有關擴招培養高素質農民專項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第九條 招生就業處為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國家、教育部有關招生法規、政策以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政策。

    (二)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務及咨詢工作。

    (三)代表學校錄取各類考生,并負責處理錄取中的各種問題。

    (四)對錄取新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複查。

第十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對象

第十一條 重點招錄培養在我省從事一二三産業的新型職業農民,包括現職農村“兩委”班子成員、農業龍頭企業員工、家庭農場主、農民合作社成員、休閑農業從業者、鄉村獸醫、特聘農技人員、鄉村社會服務組織帶頭人、鄉村緻富帶頭人、返鄉退役軍人、返鄉農民工和農村優秀青年等。參加了2019年普通高考、高職單招(含7月擴招)考試并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在此次招生範圍之内。

 

第五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二條 學校2019年10月擴招培養高素質農民專項招生專業共計13個,分别為:旅遊管理(農村服務方向)、酒店管理(農家樂經營與管理方向)、冷鍊物流技術與管理(農産品冷鍊物流方向)、市場營銷(農産品經紀人方向)、電子商務(農村電子商務方向)、金融管理(農村金融方向)、會計(農村财務方向)、環境藝術設計(民宿設計方向)、計算機應用技術(現代農村計算機操作與信息處理方向)、機電一體化技術(農業機械維修方向)、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農用車輛檢測與維修方向)、學前教育(農村幼兒教育保育方向)、國際商務(農特産品跨境電商方向)。

第十三條 學校2019年10月高職擴招培養高素質農民專項招生計劃為600個,不分專業計劃。

 

第六章 教學安排

第十四條 遵循農民特點和農業職業教育規律,采取“農學結合、工學交替”的人才培養模式,合理設置課程體系,确保總學時數不低于2600學時。每年進行2次集中學習,分别安排在5月份和12月份。集中學習每學年不低于360學時,實踐實習每學年不低于400學時,理論和實踐教學比例不低于1:1,遠程教育學時不高于理論教學總學時的50%。農閑季節以專業理論教學為主,農忙季節以生産實踐教學為主,按季節循環組織教學,使教學環節與農業生産環節緊密結合。

 

第七章 考 試

第十五條 考試時間:2019年11月3日

第十六條 考試科目:“綜合素質評價+職業适應性測試”

第十七條 考試地點:江西旅遊商貿職業學院

 

第八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公布後确認的考生總成績,劃定錄取分數控制線,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依次擇優錄取(按考生網上确認就讀的專業進行錄取),錄取過程中執行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相關優惠政策。

    第十九條 考生錄取專業經我省招生主管部門審定後原則上不調整專業,有特殊要求的按教育部門的政策和學校規定進行辦理。

第二十條 被學校預錄取的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内确認就讀意願的,可視為自行放棄錄取資格。由此而産生的缺額,學校将從備錄的考生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錄取,直至額滿為止。另外,在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情況下,在調劑錄取時,認可2019年10月高職擴招涉農專項招生的另外7所院校的考試成績。

 

第九章 招生體檢

    第二十一條 根據《關于做好江西省2019年高職擴招社會人員專項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要求,2019年10月高職擴招補報名考生(即考生号第9-10位為91的考生)的體檢工作由招生院校組織安排。

      第二十二條 按照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江西省财政廳聯合印發的《關于核定我省普通高考體檢收費标準的函》(贛發改收費字[2013]276号)文件規定,收取60元/人的體檢費,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以學校通知為準。

第二十三條 學校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審核考生體檢信息,體檢結果不符合錄取标準的考生,學校可以不予錄取。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後三個月内,學校将進行體檢複查,對發現因身體原因不适于在錄取專業就讀的,在政策允許的情況下,可以調整其專業;對不适于學校所有專業的,予以勸退并不予注冊學籍。

第十章 報到注冊

    第二十五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在錄取通知書規定的報到截止日期後15天未到校辦理報到手續的,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不予注冊學籍。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将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複查。複查不合格的考生,将依據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如果在校期間經證實其在高考報名、考試、體檢、錄取等各個環節中存在舞弊或重大違紀行為者,學校将予以開除處理,并注銷學籍。

第十一章 收費标準

    第二十七條 根據江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江西省教育廳辦公室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2019年全省高職擴招培養高素質農民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贛農廳辦字[2019]74号)、江西省教育廳印發的《關于做好2019年度面向社會人員高職擴招專項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贛教職成字[2019]42号)等文件精神,被錄取為高素質農民專項培養計劃的考生免除學費、書費和住宿費。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旅遊商貿職業學院2019年擴招培養高素質農民專項招生,對以江西旅遊商貿職業  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緻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江西旅遊商貿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91-83771566、0791-83771544(兼傳真)

學校地址:江西省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丁香路1号  郵編:330100

學校網址:

招生網址:http://zsb.jxlsxy.com

招生監督電話:0791-83771987(學校紀委監察室)

 

 

江西旅遊商貿職業學院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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