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組織簽訂2018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為切實加強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将黨風廉政責任制落到實處,1月11日上午,學校紀委組織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黨委書記趙恒伯代表學校黨委與全校各二級學院、各部門黨員領導幹部分别簽訂了2018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與非黨員領導幹部簽訂了《廉政建設責任書》。
黨風廉政責任書要求黨員領導幹部切實履行好“一崗雙責”,自覺擔負起黨風廉政主體責任,一要貫徹落實上級和學校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範遵守各項黨風廉潔、監督制度,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并敢于同違法、違紀行為和腐敗現象作鬥争。二要加強自身的作風建設,認真學習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理論、法規,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緻,廉潔奉公,紮實有效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三要嚴格執行幹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及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四要重視自身八小時工作時間外的黨員形象,對本人貫徹執行黨風廉潔情況進行經常性的自查自糾,及時糾正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自覺接受廣大群衆的監督。五要及時了解所轄部門的教職員工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反映和意見,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并積極協助處理。六要經常關心身邊工作人員的廉潔自律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并對當事人予以提醒、批評和幫助,促使其改正。七要嚴格遵守黨紀國法,廉潔自律和改進作風各項規定,管好自己、配偶、子女,養成在監督下工作的習慣。
趙恒伯書記指出,學校各級領導幹部要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斷加強作風建設和廉潔自律工作,要帶頭轉變作風,帶頭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鞏固和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正風肅紀,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回潮。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聚焦習近平總書記在重要指示中指出的10個方面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具體表現,重點糾正表态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等突出問題,切實履行職責,全面從嚴管黨治黨。(監察審計室姜勇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