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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召開安全穩定工作會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标管理責任和安全穩定責任
發布者 : 發布日期 : 2015-03-07
3月6日下午,學校在行政樓一樓會議室召開了安全穩定工作會,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标管理責任和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會上,各分院、部門負責人與黨委書記、校長趙恒伯與一一簽訂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标管理責任》《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書》。
會上,黨委書記、校長趙恒伯要求各分院各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明确學校各安全穩定工作人員的責任,認真分解任務書責任,确保維穩及防火責任落實到各部門、落實到人;要繼續深入開展“平安校園”建設工作,保障學校教學、科研、學習、生活的正常進行,為學校辦學事業的穩步發展保駕護航。 (宣傳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