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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組織簽訂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為切實加強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以及“一崗雙責”責任制,将學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到實處,1月13日,學校黨委書記、校長趙恒伯代表學校與全校各部門、分院負責人分别簽訂了《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趙恒伯書記指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就是立下了“軍令狀”,意味着責任扛在了肩上,絕不能一簽了之,要經常看一看責任書,時刻繃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這根弦;各部門、分院負責同志要認真學習責任書的内容,結合各自實際進一步明确責任,逐級分解、細化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層層落實責任。
    趙恒伯書記對與會人員提出了五點要求:一是要深刻領會中央精神,不斷增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責任意識、擔當意識,自覺肩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政治責任,切實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組織領導,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檢查,真正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實處,深入推進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為學校事業科學發展提供堅強保證;二是要認真厘清并切實落實好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全校上下要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構建權責明晰、逐級負責、層層落實的反腐倡廉建設責任體系。三是要狠抓作風建設,深入推進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活動整改落實工作,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四是要嚴明黨的紀律,加強對執行黨的各項紀律的執紀監督,不斷增強黨員幹部組織紀律性和黨組織的凝聚力、戰鬥力;五是要加強管理監督,把好廉政風險防控關口,紮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努力構建幹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機制。(宣傳部賴旭華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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