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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供銷合作社黨組關于省委第八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通報

    按照省委部署,2016年6月6月至7月25日,省委第八巡視組對江西省供銷合作社(以下簡稱省社)黨組開展了巡視。8月23日上午,省委第八巡視組向省社黨組反饋了巡視意見,通報了巡視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提出了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意見建議。省社黨組對巡視組的反饋意見高度重視,堅持問題導向,強化主體責任,狠抓整改落實,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将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強化組織領導,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統籌抓好巡視整改工作
    省委第八巡視組反饋意見後,省社黨組高度重視,明确要求省社機關和直屬單位把巡視整改作為當前重大政治任務,迅速全面推進整改落實。
    (一)統一思想認識,增強巡視整改使命感。省社黨組時時處處強調巡視整改工作,努力形成黨組牽頭、人人參與整改的行動自覺。一是召開黨組會議專題研究巡視整改工作,通報巡視反饋意見和巡視整改要求,研究部署整改落實工作。二是省社黨組組織領導班子成員,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集中審議省委第八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各單位黨組織切實增強巡視整改工作的責任意識,全力抓好各項整改任務落實。三是各責任單位嚴格按照省社黨組巡視整改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間節點要求,逐一彙報工作落實情況。省社黨組每周對整改任務進展情況進行調度彙總,督促整改任務落實。四是結合巡視整改部署下半年工作,要求全系統堅持以問題為導向,着力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推動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不斷取得新成效。
    (二)強化責任擔當,全面凝聚巡視整改合力。巡視整改工作在省社黨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原省社黨組書記、主任吳伏生同志作為第一責任人,對整改工作負總責,黨組成員對分管部門和單位的整改工作負領導責任。各部門各單位主動認領問題,實行責任到人,以上率下,層層傳導壓力,将整改責任壓緊壓實,以整改的實際成效,彙聚起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強大動力。
    (三)明确整改任務,對照落實整改措施。制定了《省委第八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方案》,針對巡視組反饋的6個方面19個專項問題,提出了69項整改措施,明确分管領導、承辦和協辦單位,列出具體的完成時限,做到可追溯、可督查、可評估,堅決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不追究不放過、整改不徹底不放過。截止目前,需要在10月20日前落實的25項整改措施已經整改到位22項,3項與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以下簡稱“全國總社”)溝通聯絡,協調辦理後到位;年底前需要完成的5項整改措施都已拿出實施方案;列入中長期完成的39項整改措施,也已基本形成了整改思路或方案,制定出台了24項相關制度和辦法。
    (四)運用整改成果,全力推進供銷合作事業發展。狠抓中央各項決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中發〔2015〕11号,以下簡稱中發11号文件)貫徹落實,把巡視整改同推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緊密結合、互促共進,綜合改革取得積極進展,形成了一批可複制、可推廣的改革成果。土地托管服務由點到面加快推廣,目前已拓展到全部11個設區市,土地托管面積超過120萬畝;基層鞏固提升勢頭強勁,全系統累計創建了296個基層社标杆社、488個農民合作社示範社、450個綜合服務社星級社,基層社總數達到1393家、農民合作社3088家,改革發展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成效。
    二、堅持問題導向,不折不扣地抓好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
    (一)關于“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決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況。
    1.統籌協調推進綜合改革。全面貫徹落實中發〔2015〕11号文件和贛發〔2015〕23号文件精神,穩步推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目前,省委農業和農村體制改革專項小組已經審核批複了全省11個設區市政府的試點實施方案,正陸續印發實施。從各地反饋情況看,我省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覆蓋面達到了50%,全面完成了省委下達的2016年度綜合改革工作任務。目前,省社正按照工作程序,向省委改革辦申請銷号。景德鎮市按照省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了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正式啟動了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省社十分注重綜合改革任務督導檢查工作,下發了《全省供銷合作社2016年度綜合改革督察方案》(贛供辦字〔2016〕22号),明确了對省社機關采取每月一督察一通報,全省各設區市供銷合作社采取每季度一督察一通報。截止目前,已對全系統督察了3次,對省社機關督察了4次,并就督察情況分别進行了通報。
    2.着力構建雙線運行機制。省社制定的《2016年省社本級綜合改革責任分工方案》(贛供辦字〔2016〕13号)和省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領導小組印發的《2016年全省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工作要點》(贛供改字〔2016〕2 号),都對構建雙線運行機制進行了部署。6月3日,省社印發了《關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農村改革座談會重要講話精神的意見》(贛供辦字〔2016〕24号),進一步明确部署了“推進政事分開、社企分開,加快構建雙線運行機制”工作。按照工作要求,相關處室均制定了初步工作意見,開展了前期廣泛的調研,搜集了基礎資料,目前已形成初步深化社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的框架,将在進一步征求各有關單位意見基礎上,完成整改任務。
    3.強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創新。江西供銷集團組建工作正加快推進,前期基礎工作在逐步完善,力争年底前向省政府提交省供銷集團公司組建方案。制定出台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建設的實施意見》,堅持為農服務宗旨,按照合作制、市場化和因地制宜、定向施策的原則,發揮龍頭企業帶動作用,強化系統聯合合作和融合發展,全面推進基層社分類改造,強化縣級聯合社平台統籌作用,拓展服務領域,增強服務能力,密切與農民的利益聯結,努力打造服務農民生産生活的生力軍和綜合平台。
    4.探索建立幹部挂職交流機制。省社制定了《中共江西省供銷合作社黨組關于幹部職工挂職鍛煉暫行辦法》,從挂職鍛煉方式、挂職人員基本條件、挂職人員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規定,通過上下聯動,拓寬幹部培養途徑,有序推進幹部交流。省社對執行中發〔2015〕11号文件規定和贛發〔2015〕23号文件情況進行了認真梳理,機關共有14名同志兼職,都經省社主任辦公會議研究通過,履行了報批手續,并且嚴格執行了不在企業領取報酬的規定。
    (二)關于“大局意識、為農服務意識有所欠缺”的整改情況。
    1.強化省社黨組中心組建設。充分發揮省社黨組中心組示範引領作用,以中心組理論學習帶動基層黨組織學習和黨員幹部理論學習。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着力查擺理想信念、宗旨意識、黨性修養、進取精神、責任擔當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今年以來,省社黨組召開中心組理論學習5次。組織參觀了八一南昌起義紀念館,集體收看了慶祝中國共産黨成立95周年大會和紀念紅軍長征勝利80周年大會,開展重溫入黨誓詞等活動。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要求把學習成果轉化為抓好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發展的實際動力。舉辦了為期三天的學習貫徹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讨班,深入開展貫徹落實“五大發展理念”大讨論。
    2.強化項目資金管理。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财政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江西省農村現代流通服務體系建設引導資金管理辦法》精神,進一步加強項目資金管理。省社出台了《關于切實加強項目資金使用監督管理的意見》,對“新網工程”、“供銷合作總社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引導資金”等各種項目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提出了規範要求,确保财政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提高項目建設質量。省社将舉辦項目申報培訓,切實提高各市、縣(區)供銷合作社項目申報水平;制定項目建設考核驗收辦法,并組織檢查組深入項目地進行實地考核驗收。加強與省财政廳、省農業開發辦等部門的聯系溝通,配合組織聘請中介機構進行了績效評價檢查。
    3.大力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圍繞解決“誰來種地,怎麼種地”,積極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惠農工程推進年活動,列入對設區市社綜合業績考核的重點内容。全系統大力開展以土地托管為主要形式的農業社會化服務,為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菜單式”半托管服務和“保姆式”全托管服務,目前開展大田托管面積120萬畝,其中全托管25萬畝,唱響“農民外出打工,供銷社為農民打工”的服務品牌。
4.建立完善工作規則。為杜絕工作不規範問題的發生,省社黨組立足長遠、标本兼治,研究制定了《江西省供銷合作社工作規則》,對包含黨組工作在内的各項工作規則作出了全面、細緻的規定,更好的解決了一些工作無據可依、有據難依的問題,将進一步促進省社各項工作的規範運行。
    (三)關于“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執行不嚴格”的整改情況。
    1.全面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省社黨組要求各基層黨組織負責人認真落實抓黨建第一責任人職責,要把黨建工作納入本單位本部門工作具體規劃,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積極落實基層黨組織書記向省社直屬機關黨委述職制度,各基層黨組織書記年底将向省社直屬機關黨委進行述職。
    2.嚴肅黨内政治生活。省社轉發了省直機關工委《關于嚴格省直機關基層黨組織黨内政治生活制度的意見》(贛供直黨發〔2016〕14号),要求各級黨組織積極落實基層黨組織黨内七項政治生活制度,認真抓好黨内組織生活的落實。省社領導深入所在黨支部調研,推進工作落實,并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積極查擺落實組織生活制度問題,并提出了整改措施。
    3.推進基層黨組織規範化建設。省社下發了《2016年江西省供銷合作社黨建規範化考核方案》(贛供直黨發〔2016〕34号),通過規範化考核,着力提升基層黨組織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強化基層黨組織書記落實“一崗雙責”制度,增強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意識。
   (四)關于“基層黨組織建設不健全”的整改情況。
    1.持續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按照《江西省供銷合作社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實施方案》(贛供黨組〔2016〕13号)的安排,組織省社機關和直屬各單位黨員認真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推動黨員教育管理抓在日常、嚴在經常。通過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黨員樹旗幟、支部築堡壘、機關強服務、省直做表率”主題活動,強化黨員幹部責任意識、擔當意識,形成“困難面前有黨員、攻堅克難靠黨員、先進模範是黨員”的良好氛圍。
    2.着力治理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為完善基層黨組織建設,做到省社基層黨組織全覆蓋,省社直屬機關黨委對機關和直屬各單位進行摸底,發現江西省再生資源有限公司、江西省供銷煙花爆竹有限責任公司由于黨員人數少,多年來一直未建立黨組織。省社直屬機關黨委将兩家社有企業黨員全部納入江西省金合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支部管理,目前,兩家社有企業黨員已全部過上正常組織生活。
    3.紮實做好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工作。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中對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的通知》要求,省社黨組結合巡視整改任務,認真組織對未按期換屆的5個基層黨委、8個黨總支、27個黨支部進行整改,直屬各單位黨組織嚴格落實整改要求,現已全部完成換屆工作,基層黨的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
    (五)關于“發展黨員工作不嚴謹”的整改情況。
    1.開展基層黨組織書記培訓。為進一步提升基層黨支部書記業務水平和帶隊伍的能力,省社直屬機關黨委組織了基層黨支部書記培訓,系統學習了《中國共産黨章程》、《中國共産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開展各級黨組織書記講黨課活動,邀請專家講授專題黨課,組織開展黨建知識測試活動,推動了省社機關黨組織和基層黨組織聯學共建。
    2.規範黨員發展。嚴格落實《中國共産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切實遵循發展黨員“堅持标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十六字方針,紮實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做到堅持标準,成熟一個發展一個;強化培訓,進一步提高黨務幹部的業務素質;優化結構,嚴格按照省直機關工委制定的指标發展黨員;注重培養,全面提高入黨積極分子綜合素質;健全機制,嚴格按照細則要求做好黨員發展工作。
    3.開展自查整改。省社下發《關于對發展黨員工作進行檢查的通知》(贛供直黨發〔2016〕36号),要求直屬各單位黨組織重點檢查是否嚴格按照發展黨員的條件、标準、程序、要求、紀律開展工作;是否嚴格把關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對象培養時間;是否規範填寫入黨材料等。
    (六)關于“黨費收繳管理不夠規範”的整改情況。
    1.規範黨費管理。省社組織開展了“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基層黨組織書記培訓暨2016年黨支部書記培訓。期間就如何搞好黨組織關系接轉、管理使用好黨費、做好黨内統計等黨務工作進行了培訓。督促直屬單位基層黨委開設黨費賬戶,以黨費專戶的形式認真抓好自留黨費的使用管理。
    2.開展黨費收繳專項檢查。省社下發了《關于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中開展黨費收繳工作專項檢查的通知》(贛供直黨發〔2016〕22号),重點是對收繳标準執行不嚴等問題進行專項檢查。
    (七)關于“黨組履行主體責任不嚴不實”的整改情況。
    1.落實主體責任。印發了《關于認真學習貫徹〈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的通知》(贛供直黨發〔2016〕28号),要求各級黨組織将《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作為“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将學習落實情況納入今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和基層黨組織規範化建設的重要内容,切實擔當和落實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部署要求,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省社黨組印發了《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贛供黨組〔2016〕21号),明确了黨組(黨委)主體責任、黨組(黨委)書記責任和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建立和完善了報告工作、全面從嚴治黨述職制度及考核評價、督促檢查機制。
    2.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省社黨組制定了《江西省供銷合作社黨組關于落實把紀律挺在前面要求的實施辦法》(贛供黨組〔2016〕8号),建立了黨組班子履行全面領導責任、黨組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按照“一崗雙責”要求對分管範圍内負主要領導責任的工作機制。形成了黨組統一領導、分管領導具體協調、各單位和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的組織領導體系,有效提升全面從嚴治黨的整體合力。黨組書記積極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對全面從嚴治黨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上半年,共召開3次黨組會議,專題研究部署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認真聽取省社直屬機關黨委、紀委工作情況彙報。
    3.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制。2016年度省社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上,黨組書記與黨組成員、各處室主要負責人及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之間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制定了《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工意見》(贛供黨組〔2016〕11号),将全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務細化分解為六個大項29個小項,逐一落實到省社領導和各責任處室,層層傳導壓力,确保主體責任落實。印發了《關于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對2016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務及省委第八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的通知》(贛供直黨發〔2016〕37号),召開了集中督導工作彙報會,聽取了有關單位黨組織的工作彙報,并對2016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務分工落實情況進行了督查。
    4.加強監督檢查和執紀問責。省社黨組下發了《江西省供銷合作社2016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方案》(贛供黨組〔2016〕17号),就領導責任、用人責任、預防責任、正風責任、支持責任、管理責任等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指标進行了細化。考核采取日常考核與年度集中考核相結合的形式進行,并強化考核結果運用,作為幹部獎懲和選拔作用的重要依據。對涉及檔案造假、塗改和檔案信息與事實不符的人員,省社給予其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降級為科員的黨紀政紀處分。對其他涉及檔案造假的問題線索,省紀委派駐省農業廳紀檢組正在按照“五類處置方式”進行分類處置階段。
    (八)關于“紀檢監察機構探頭作用發揮不夠”的整改情況。
    1.落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圍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若幹規定,緊盯元旦、春節、五一、端午、中秋、國慶等重要時間節點,深入開展明察暗訪。通過調閱賬目、實地察看、随機抽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等形式,堅決防止和糾正違規用車、公款吃喝、收送節禮和“紅包”以及奢侈浪費等行為,對苗頭性問題及時提醒和警示,全力打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态。認真執行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廉政談話、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黨内監督制度,不斷強化對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省社機關領導幹部共述職述廉21人次、開展任前廉政談話6人次、報告個人有關事項31人次。簽訂《黨員幹部公開承諾書》,堅決抵制“會所中的歪風”,不違規接受吃請,不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或者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領導幹部要把家風建設擺在重要位置,廉潔修身、廉潔齊家”的批示精神,開展了“講家風故事,創家訓格言”家庭助廉活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2.積極主動配合紀檢組工作。主動适應派駐紀檢機構全覆蓋改革後的紀檢工作新常态,積極支持配合省紀委派駐省農業廳紀檢組對省社開展監督執紀工作,主動報告、邀請駐省農業廳紀檢組參加省社“三重一大”決策事項的有關會議。省社黨組還要求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在紀檢組調閱資料、了解情況等方面做到第一時間送達、第一時間到位。
    3.加大違紀處理力度。印發了《江西省供銷合作社關于集中整治和查處基層侵害群衆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實施方案》(贛供直黨發〔2016〕30号),運用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态”,堅持挺紀在前,着力解決“微腐敗”、慢作為、亂作為等問題,把全面從嚴治黨落實到每個基層黨組織,推進紀律教育日常化、制度化。省紀委派駐省農業廳紀檢組對省社直屬單位一黨員領導幹部違規兼職取酬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提出了給予相關責任人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建議,省社黨組同意紀檢組提出的處理意見,已将處理決定上報有關部門批複。對巡視組移交的2件幹部問題線索,省紀委派駐省農業廳紀檢組正在立案調查。
    (九)關于“公務接待費轉嫁企業”的整改情況。
    1.完善省社公務接待管理辦法,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若幹規定要求規範公務接待,本着厲行節約的原則,進一步完善了省社公務接待管理,要求有接待任務的處室必須有聯系工作單位出具的正式公函方可安排就餐,并對就餐标準進行嚴格把關。
    2.規範财務管理。切實糾正向直屬企業轉嫁、攤派公務費用問題,省社财務管理部門在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單位負責人參加的會議上明确向各直屬單位負責人承諾,從2016年起,不再向各直屬單位攤派各種費用,并接受監督檢查。為解決省社經費緊張問題,一方面貫徹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強化開支管理,從辦文、辦會及機關節能等方面厲行節約,能省的經費盡量節省;另一方面加強與省财政廳溝通,争取增撥一定的機關經費,解決相關問題。
    (十)關于“存在公款送禮現象”的整改情況。
    1.持續開展“紅包”問題專項治理。強化監督,緊盯易發多發節點和黨員幹部婚喪嫁娶、晉職晉級、生日喜慶等節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提醒預防教育。開展了“紅包”治理“回頭看”,進行明察暗訪2次,開展财務審計1次,主要加強“三公”經費檢查,梳理并逐一核查公款收送“紅包”線索,從源頭上杜絕公款收送“紅包”問題。對用公款送禮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了問責,對其進行了誡勉談話,責成其作出書面檢查。
    (十一)關于“研究任免幹部違反規定”的整改情況。
    1.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制度。認真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印發了《中共江西省供銷合作社黨組關于機關處級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辦法》,從選拔任用條件、工作程序、紀律監督等方面進行了規定和規範。
    2.嚴格執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省社黨組按照《中國共産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要求,作出專門部署:從2016年1月起,省社黨組幹部任免表決實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從2016年4月起,省社黨組會議各項表決全部實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從2016年7月起,省社黨組幹部任免實行票決制。
    3.規範黨組會議記錄。從2016年1月起,省社黨組研究幹部人事問題已經另行使用專用記錄本記錄。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後,省社對照《中共江西省委組織部關于規範黨委(黨組)及組織人事部門讨論決定幹部任免事項會議記錄的通知》的要求,再次對黨組會議記錄進行了自查和規範。
    (十二)關于“違規設置職務名稱”的整改情況。
    1.規範職務配備。江西旅遊商貿職業學院曆史上違規設置配備了6個非領導職務,省社黨組已作出免職處理1個,計劃通過到齡退休逐步消化4個、通過職務調整消化1個。今後省社将嚴格按照《超職數配備幹部問題整治工作有關紀律規定》要求,按規定職數配備領導幹部。
    2.規範職級待遇。江西旅遊商貿職業學院就2013年以來違規提高領導幹部職級待遇現象進行了認真梳理,對違規提高職級待遇的2名正科級幹部超标準發放的津貼,已按要求如數上交學院财務處。為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學院重新制定了《科級幹部選任辦法》并将嚴格執行。
    (十三)關于“執行幹部交流輪崗規定不嚴”的整改情況。
    1.完善幹部挂職交流工作制度。印發了《中共江西省供銷合作社黨組關于幹部職工挂職鍛煉暫行辦法》,從挂職鍛煉方式、挂職人員基本條件、挂職人員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規定。印發了《中共江西省供銷合作社黨組關于機關幹部輪崗交流工作暫行辦法》,從幹部輪崗交流的原則、對象、條件等方面作出規定。
    (十四)關于“部分幹部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的整改情況。
    1.貫徹執行報告制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一是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的宣傳教育,提高領導幹部思想認識;二是建立完善領導幹部曆年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情況信息統計表;三是認真核實相關信息,對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領導幹部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認真抽查處置。按照中組部《關于做好2016年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要求,省社今年共随機抽查了9名處級領導幹部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根據省委組織部反饋的查實結果,對照《江西省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結果處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發現有4名同志查核結果與本人填報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材料内容存在不一緻。根據有關規定,省社已責成這4名同志進行了補報,并書面說明原因。省社分管領導和人事處負責同志分别找本人談話進行了批評教育。今後省社将繼續嚴格按規定,加強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的管理。
    (十五)關于“幹部考核、檔案管理存在疏漏”的整改情況。
    1.建立健全幹部考核機制。為規範考核管理,省社制定了《江西省供銷合作社全資、絕對控股企業領導班子及成員考核辦法》,從考核評價的内容、工作程序、結果運用等方面進行了規定,今後将根據此《辦法》加強對企業幹部的考核管理。省社機關、直屬事業單位人員的幹部考核管理工作将按照《公務員法》、《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等制度執行,做到幹部年度考核全覆蓋,考核材料及時建(進)檔。
    2.完善人事檔案管理。省社對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進行了自查,采取措施進行整改:一是逐本檔案進行再審确認,嚴肅清理造假現象;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嚴堵檔案管理漏洞,制定了《省社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制度》,并已下發執行;三是嚴格鑒别歸檔,确保檔案材料完整有效及時入檔;四是加強教育培訓,系統學習了檔案管理的相關制度,增強依法依規管檔意識。
   (十六)關于“重大項目建設監管缺失”的整改情況。
    1.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制定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構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通知》(贛供經營字〔2016〕27号),指導社有企業進一步深化改革,構建“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完善的法人治理架構,形成健全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逐步推進“三會一層”的科學運行機制,推進省社本級社有企業轉型升級、加快發展,提升社有企業為農服務的綜合實力和運營能力。
   2.強化“違插”問題專項治理。制定印發了《關于開展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幹預工程項目問題專項檢查的通知》(贛供經營字〔2016〕23号),要求省社本級工程項目單位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并組織六個專項監督檢查組對投資大(單個項目實際投資額達到1000萬元以上)、程序不夠規範、問題反映較多的重大、重點項目開展實地檢查。共發現31個問題,主要表現在招标投标和标後管理、項目建設檔案管理、财務管理和資金支付不規範、規劃設計和建設内容變化較大、建設程序不到位、工期滞後等問題。省社已下發整改通知書,責成相關單位限期整改,切實糾正問題。
    3.糾正項目建設資金投入和收益收繳。江西供銷餘幹農商大市場項目虛設股權問題已糾正,股本金已全部到位。針對“少數項目省供銷社未獲得應得利益”問題,省社已将上高錦江農産品物流中心既定收益全部收繳到位。
    4.推動社有企業全面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省社組織社有企業負責人認真學習領會《江西省供銷合作社本級企業“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同時要求社有企業内部組織相關學習教育活動,增強依法依規決策意識,提高依法依規辦事能力。
    5.完善企業管理制度。完善省社社有資産監督管理辦法,認真執行《省社本級社有企業收益管理辦法》(贛供财字〔2010〕6号),盡快出台《省社本級股權投資、資産處置、融資擔保暫行管理辦法》,規範企業資金運轉、貸款、擔保、股權管理等經營行為。已責成江西省金合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對社有企業貸款擔保情況進行清理,實行貸款擔保企業跟蹤管理工作常态化,明确專人負責,及時跟蹤問效,确保貸款擔保風險可控。
    (十七)關于“專項資金撥付程序違規”的整改情況。
    1.規範資金撥付程序。省社按照《中央财政服務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2015年度“新網工程”建設專項資金項目實施方案》要求,已經督促省金合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建章立制,逐步規範參與所投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财務監管,對投資企業所涉重大事項及時報告,同時依法依規推動政策性資金投資安全,切實杜絕資産流失和虧損隐患。
    2.強化項目監管。加大項目監管力度,已經督促省金合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對所投項目進行逐項審核,重點審核供銷社持股情況、項目實際投資情況及财務情況等,及時報告項目進展,切實杜絕政策性資金投資的安全隐患。
    (十八)關于“财務管理不規範”的整改情況。
    1.嚴格落實收支兩條線管理。強化預決算管理,按先預算後支出原則執行預算,從源頭管控公務接待、實習管理、車輛運行、會務、印刷等費用。據統計,1-9月機關“三公”經費穩定在較低水平,總額為12.1萬元,同比下降56.1%。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為零,同比持平;公務接待費1.77萬元,同比增加233%;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33萬元,同比減少61.8%。督促省金合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向江西商報社有限公司下達《關于對金合樓3-4層租賃收入納入财務核算範圍通知》(贛金合字〔2016〕5号),要求将金合大樓3-4層應收的食堂租金收入及時入賬,反映其租賃收入情況;對省社機關職工的午餐補貼要及時支付給食堂租賃經營者,如實反映午餐補貼支出情況;江西旅遊商貿職業學院對學生實習産生的校企合作費用收入問題,已向各分院及相關部門下達《關于進一步加強預算控制、規範财務收支管理的通知》(贛旅商院發〔2016〕54号),明确要求對今後收到的校企合作費用收入納入學院的預算管理,如實反映收入情況,對學生與老師的相關費用等支出,按規定程序報賬,據實反映相應的支出情況。
    (十九)關于“國有資産嚴重流失”的整改情況。
    1.完善監管制度。省社已修訂完善并重新印發了《江西省供銷合作社本級全資及控股企業重大事項審批(表決)、報告辦法》(贛供經營字〔2016〕24号),對全資、控股企業的審批事項、報告事項、備案事項及程序做了更加細緻、更加嚴格的具體要求,進一步強化了社有企業管理和社有資産監管,促進社有企業規範運行。
    2.完善企業激勵約束機制。省社已着手依據企業發展狀況、行業特點等因素,探索建立企業經營管理者激勵、約束機制。一方面建立企業經營管理者經營業績考核制度,與企業經營管理者簽訂績效管理責任狀,依據績效管理責任狀對企業經營管理者進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另一方面采取包括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期末獎等激勵手段,對企業經營者實行激勵管理。
    3.依法開展清收追索。啟動了對省合衆國旅公司、省合衆旅遊汽車公司的資産追索、清收和處置工作,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下一步省社将加大力度,依法強化追索和處置高壓态勢,對債權人連帶責任實現最大限度債權追索。另外,省社将通過歸并整合資産,提高資産效益,确保社有資産保值增值。
    三、落實長效機制,以巡視整改為動力助推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
    下一步,省社黨組将按照省委第八巡視組要求,繼續抓好全面整改,進一步鞏固擴大整改成果。
    (一)強化政治擔當,嚴格落實管黨責任。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引導各級黨組織、廣大黨員幹部始終與黨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保持高度一緻。省社領導班子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把管黨治黨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自覺履行“兩個責任”和“一崗雙責”。把紀律挺在前面,全力支持紀檢部門聚焦主責主業,履行監督責任,嚴抓黨風廉政建設,嚴格監督執紀問責,不斷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和供銷合作事業邁上新台階。
    (二)堅持問題導向,持續抓好後續整改。堅持目标不變、标準不減、力度不松,不折不扣抓好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對已完成的整改事項主動開展“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防止問題反彈;對需要一個階段才能整改到位的,嚴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對照序時進度,跟蹤督查,确保如期整改到位;對需要長期堅持的整改事項,建立健全台賬制度,逐個逐項跟蹤問效,緊盯不放,一抓到底,務求實效。
    (三)注重建章立制,鞏固深化巡視成果。在深入整改的同時,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治本,加強對有關問題産生原因的分析研究,在深刻剖析問題根源的基礎上,尋求治本之策,推動問題從根子上全面徹底解決。堅持把解決問題和制度建設緊密結合起來,修訂完善相應的管黨機制、工作紀律和配套制度,抓好制度建設的新舊銜接,提升制度執行力和實效性。強化督查問責,加大對違法違紀行為查處力度,對新出現的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确保整改落地見效、取得實效。
    歡迎廣大幹部群衆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791-86216544;來信請寄至: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4号,江西省供銷合作社直屬機關黨委(信封請注明:對中共江西省供銷合作社黨組落實省委第八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意見建議),郵編330046;電子郵箱:jxscoopjgdb@163.com。

                                                                                        中共江西省供銷合作社黨組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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